清代宫廷服饰则清代所有服饰中等级规格最高的服饰,在清代服饰制度中有最重要的核心地位。清代宫廷服饰种类多样,繁复详备。据《大清会典》等清代典制文献的规定及对故宫博物院藏清代宫廷服饰实物的考察,清代皇帝服饰可分为礼服、吉服、常服、行服、雨服、戎服和便服七大类,皇后服饰分为礼服、吉服、常服和便服四大类。这些服饰分别穿用于祭祀、朝会、节庆、节日、巡行、日常闲居等各种不同的场合,既有其礼仪面,也具有实用性。
清代服制发展历程
后金时期
努尔哈赤推动服饰制度逐渐形成
清定都北京后
其宫廷服饰制度受汉文化影响,在入关前定制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更定
顺治、康熙、雍正
三帝分别厘定衣冠制度,服制逐渐完善
乾隆时期
官方对服制的正式确定——会典图例与《皇朝礼器图式》
朝
服
朝服又名“礼服”、“具服”,重大嘉礼及吉礼时使用,是清代礼制最高的服制。
康熙明*色缎绣云龙貂镶海龙皮朝袍
皇帝朝袍有蓝色、明*色、红色和月白色四种颜色,分别在祭祀天、地、日、月时穿用。
孝贤纯皇后在冬季重大典礼时穿用的朝服
孝圣宪皇后朝服像
朝服的纹样主要为龙纹及十二章纹样。一般在正前、背后及两臂绣正龙各一条;腰帷绣行龙五条襞积(折裥处)前后各绣团龙九条;裳绣正龙两条、行龙四条;披肩绣行龙两条;袖端绣正龙各一条。十二章纹样为日、月、星辰、山、龙、华虫、黼、黻八章在衣上;其余四种藻、火、宗彝、米粉在裳上,并配用五色云纹。
十二章纹饰
吉
服
吉服是宫廷喜庆节日等场合穿用的服装。吉服包括吉服褂和吉服袍,吉服袍也即是人们常说的“龙袍”。皇帝龙袍的形制是圆领、右衽大襟、马蹄袖、四开裾的直身式长袍。
顺治*色八团云龙妆花纱男夹龙袍
乾隆明*色缎绣彩云*龙夹龙袍
乾隆吉服半身像
按《大清会典》的规定,皇太后、皇后、皇贵妃的龙袍共有三种款式,皆用明*色。贵妃、妃的龙袍,用色均为金*色,嫔以下至县主的龙袍或蟒袍只能用香色,其余各等级吉服袍用色均有规定。女吉服袍有花接袖和素接袖之分,男吉服袍只有素接袖。
乾隆时期杏*色八团云龙女吉服袍
雍正时期明*色满地云金龙妆花绸女锦龙袍
戎
服
戎服,及“*服”,甲胄属戎服。满清王朝的《皇朝礼器图式》中记载了三种皇帝穿用的甲胄,分别为皇帝大阅甲胄一、皇帝大阅甲胄二、皇帝随侍甲胄。每套甲胄由一件甲和一件胄组成,如皇帝大阅甲胄一即由皇帝大阅胄一和皇帝大阅甲一组成。
皇帝大阅甲胄二
乾隆金银珠云龙纹甲胄
清人画弘历盔甲乘马图轴
拓展阅读丨什么是龙袍?什么是蟒袍?
被大多数人广泛认同和接受的有“五爪为龙,四爪为蟒”之说,这种认识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不无道理。在清代典章制度中,就有皇帝恩赏臣属五爪龙袍(或五爪龙饰品)时,受赏者必须先用针将龙爪挑去一爪才能穿用,其称谓也要变龙袍为蟒袍的明确规定(详见清雍正朝《大清会典》)。但更准确地说,龙与蟒的属性首先是等级上的区别,其次才是纹样细部及颜色上的差异。一件同样纹样的服装,穿在不同身份的人身上,其称谓则截然不同。比如:清代皇帝与皇子的吉服袍上,都饰有九条五爪龙纹样。皇帝穿的吉服袍才能称为“龙袍”;皇子所穿的就只能叫做“蟒袍”。
也就是说,清代男性中只有皇帝的吉服袍称为龙袍;女性中只有皇太后、皇后、皇贵妃、贵妃、妃、嫔等女眷的吉服袍称龙袍,其余所有人等,即便他们是王公贵族、宗室成员的吉服袍,都称蟒袍。所以说,只有身份、等级才是决定其或龙或蟒的唯一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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