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6月2日15时15分许,陆河县河田镇河东芋陂坑村一村民在该村抓获一条约6斤左右的“五爪金龙”,并主动报警交给县公安局森林分局,接收后该局随即组织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于当天16时将“五爪金龙”放生到火山嶂飞龙寺山林,使其回归大自然。
据悉,该巨蜥,俗名“五爪金龙”,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性情较温和。但该巨蜥唾液中含有多种高度脓*性细菌,受到攻击的猎物即使逃脱,也会因伤口引发败血症而迅速衰竭直至死亡,有一定危险性。
民警提醒,市民如发现大型野生动物,不要自行处理,以防野生动物携带疫病或较为凶险,应报警让相关部门处理。非法捕杀,买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将被刑事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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